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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通汇丨最高奖励2000万元!珠海斗门产业奖补政策都在这了→

    政策通汇丨最高奖励2000万元!珠海斗门产业奖补政策都在这了→

    发布日期:2023-10-24

    引言:广东杏耀官网以用心服务企业为宗旨,通过互联网为各级政府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提供招商引资方案,为合作园区精准匹配优质企业投资选址信息,为企业精准匹配优质产业园区,助推企业发展,为大湾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为了更方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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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分别梳理了

    市、区两级涉企政策

    本期更新的是斗门区涉企政策

    包含超多涉企奖补支持措施

     

    珠海·斗门区

     

    本次汇编基于主动公开信息收纳了斗门区出台的各项涉企政策,涵盖实体经济、产业发展、金融支持、人才引培等专题内容。

     

    为方便企业快速了解政策要点,小编对政策文件的重点信息进行了整理提炼,更多内容,请查看政策原文。

    本期更新斗门区10-15条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2021-2024

    《珠海市斗门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NO.10

    核心内容

    珠海市斗门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融资专项资金由政府风险补偿金及贷款贴息资金组成,年度总规模为2000万元。通过向合作银行提供贷款风险补偿、向企业提供贷款利息补贴的方式,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区内实体企业提供更多信贷资源支持,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方式

    (一)贷款风险补偿

    斗门区政府与银行机构合作,以政府风险补偿金作为融资增信手段,合作银行向斗门区企业融资专项名录库内企业给予放大一定倍数发放贷款。政府风险补偿金对合作银行向企业名录库内企业发放贷款时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二)贷款利息补贴

    对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获得合作银行发放的流动资金或日常生产经营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50%的利息补贴。如贷款实际利率低于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进行补贴。

     

    政策有效期:

    2021年5月22日-2024年5月21日

     
     

    2021-2026

    《斗门区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知名品牌和“菜篮子”基地奖励办法》

    NO.11

    核心内容

     

    奖励对象

    获得农产品认证(认定)、“菜篮子”基地认定或被评定、授予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单位。凡在斗门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依法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等获证主体,其当年新获得农产品认证(认定)、农业知名品牌和“菜篮子”基地认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定,且不存在被有权机构提出警告、改正、暂停使用或撤销等处罚情形的,均可以申报奖励。

     

    奖励标准

    (一)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对单个类别无公害农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励2000元,每个申请主体奖励金额最高不超4万元

     

    (二)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对单个绿色产品一次性奖励4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励2500元,每个申请主体奖励金额最高不超6万元。

     

    (三)获有机产品认证的,对单个类别有机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励5000元,每个申请主体奖励金额最高不超8万元。

     

    (四)获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登记的,对获得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产品的,对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励5000元,每个申请主体奖励金额最高不超5万元。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对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励1万元,每个申请主体奖励金额高不超过16万元。

     

    (六)被评定或被授予为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每个品牌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七)被认定为省级“菜篮子”基地或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政策有效期:

    2021年11月21日-2026年11月20日

     

     

    2021-2026

    《斗门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NO.12

    核心内容

     

    支持内容

     

    一、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

    • 获得地理标志资助(每个10万元

    • 商标品牌奖励(最高100万元

    • 国家和省专利奖资助(国家最高40万元、省最高12万元)、专利与标准融合资助(最高100万元

    • 贯标认证资助(每家最高3万元

    •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每家最高10万元)等

     

    二、强化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

    • 专利技术产业化奖励(每个项目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知识产权交易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个合同最高20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机构、行业协会单个合同最高100万元补贴)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同一笔贷款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知识产权联盟补助(每个知识产权联盟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等

     

    三、强化对知识产权服务的支持

    • 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斗门(给予50万元资助)

    • 支持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给予最高15万元资助)

    •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建设(最高按1000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等

     

    四、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

    • 维权援助服务(每件案件最高资助15万元,同一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站建设(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贴)

    • 支持购买专利保险(单个企业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 鼓励举报违法行为(最高不超过10万元)等

     

    五、强化对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支持

    • 港澳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资助(按5000元/人标准)

    • 支持开展粤港知识产权培训(每次活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扶持粤港澳高价值专利布局大赛(最高20万元)等

     
     

    政策有效期:

    2021年11月25日-2026年11月24日

     
     

    2022-2025

    《珠海市斗门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

    NO.13

     

    核心内容

     

    扶持对象

    包括金融总部企业、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地方性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金融机构、上市(挂牌)企业以及金融人才。

     

    扶持措施

    一、奖励性扶持措施

    (一)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总部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增资奖励,对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落户奖励。

    (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性金融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开办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增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融资奖励。

    (三)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公司制形式新设立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以合伙制形式新设立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四)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五)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根据租赁业务内容,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六)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机构,给予单家企业累计最高150万元落户奖励。

     

    二、支持性扶持措施

    (一)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办公用房用地支持,新落户且首次购置办公用房自用的金融机构最高可按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在指定的金融聚集区域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前三年租用办公用房最高可按60元/平方米/月给予补助。

    (二)给予区内股权投资专项扶持,对单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累计专项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企业上市挂牌给予专项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对金融人才给予生活补助、购房补助培训扶持等奖励,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有效期:

    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022-2027

    《加快推进斗门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NO.14

     

    核心内容

     

    扶持对象

    斗门区辖区内设立,从事预制菜生产、加工、研发的场主体。预制菜一般是指将各种食材配以辅料,加工制作为成品或半成品,经简易处理即可食用的便捷风味菜品。常见预制菜品种有水产类、畜禽类、蔬菜类等。

     

    奖励措施

    (一)认定奖励

    • 预制菜企业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被评为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被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被评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 预制菜企业被认定为省级“菜篮子”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加工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将预制菜研发列入斗门区农业科技计划项目,鼓励预制菜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餐饮协会联合研发,通过科研项目资金扶持搭建预制菜联合研发平台,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单个项目最高扶持30万元。

     

    (三)在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设立,从事预制菜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可申报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采购的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采购费用最高40%给予财政补贴。

     

    (四)支持企业进驻海鲈产业中心电商直播平台,对进驻该中心开展斗门农产品直播带货的企业实行租金优惠。符合条件的电商直播企业,可以申请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和第三年实行租金减免50%的政策性补贴。

     

    (五)支持预制菜企业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和斗门名特优新农产品:

    • 预制菜产品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一次性奖励3万元

    • 入选斗门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一次性奖励1万元

     

    (六)组织预制菜企业参加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农产品展销会:

    • 每参加一次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农产品展销会,给予参展单位2000元补助;

    • 每参加一次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农产品展销会,给予参展单位1000元补助。

    每个参展单位每年补助上限为1万元。

     

    (七)支持预制菜企业或行业协会人员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相关人员获得高素质农民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元。优先安排预制菜企业或行业协会人员参加市级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培训费用由政府承担。

     

    (八)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按照每年2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预制菜产品出口,按国家的相关政策给予预制菜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政府按相关标准给予政策性补贴。

     
     

    政策有效期:

    2022年8月29日-2027年8月28日    

     
     

    2023-2023

    《斗门区坚持制造业当家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NO.15

    核心内容

     

    扶持范围

    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关系及统计归属关系在斗门区并符合斗门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

     

    扶持内容

    (一)助推重点企业稳产增产。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300万元奖励。

     

    (二)鼓励企业加快达产。对当年符合条件的新投产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

     

    (三)促进制造业企业加大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单个企业年度最高550万元奖励。

     

    (四)支持企业区内供需对接。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和纳统的工业投资项目主体,给予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采购奖励。

     

    (五)推动5.0产业新空间企业搬迁、投产、达产。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

    • 最高45万元搬迁补贴;

    • 最高20元/平方米的落户奖补;

    • 最高1000万元新投产/迁入奖励;

    • 最高200万元洁净车间装修补贴。

     

    (六)推动立柱产业项目落地投产。对纳入市产业立柱项目库的项目,或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项目当年设备购置额(不含税)最高20%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给予国企定制化厂房建设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20%的补助。

     

    (七)开展“小升规”企业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小升规”企业、区外迁入规上企业等,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八)推动规下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规下样本工业企业,可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资金扶持。

     

    (九)提升企业专业化能力。对当年度首次认定或从市外新引进斗门区的认定有效期内的各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企业最高可获360万元。

     

    (十)加大节能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扶持力度。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十一)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高企认定奖励,最高40万元

    • 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最高40万元

    • 高企迁入奖励,最高40万元。

     

    (十二)创新平台认定奖励。最高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十三)研发经费投入奖励。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按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金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十四)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认定与运营奖励。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

     

    (十五)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对企业参加科技或工信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六)科技服务机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成功辅导达到规定数量企业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最高一次性奖补25万元

     

    (十七)企业研发合作扶持

    • 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单个企业最高3万元

    • 企业技术合同符合交易总额条件的,给予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

    • 对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及由港澳有关单位参与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补助;

    • 对经认定的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给予最高一次性20万元的奖补。

     

    (十八)支持5G技术推广应用。

    • 推进5G在社会各行业领域的应用,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奖励;

    • 对评为斗门区“无人工厂”的应用示范项目,完工后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 对列入世界经济论坛(WEF)公布的“灯塔工厂”名单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政策有效期:

    2023年8月7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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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珠海政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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